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助教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栏目:通知公告

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师政教学〔2018〕188号),学校拟于本学期末开展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助教终期考核工作。为做好这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2023~2024学年助教培养工作的青年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时间安排

青年教师助教终期考核主要根据青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考核、随堂考核、参培过程考核、教学设计考核四项成绩进行评定。

其中,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考核已于2023年12月完成;随堂考核已于今年4月启动,预计5月完成;今年6~7月,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参培过程以及教学设计两项考核工作,并完成参培青年教师的终期考核工作。

三、考核材料

为确保本学年青年教师助教终期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部)组织参培青年教师按下列要求提交考核材料:

(一)青年教师助教工作手册

青年教师助教工作手册是参培过程考核的主要依据,参培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学院(部)应按照手册有关要求进行填写。

1.参培青年教师应认真填写参培期间听课、讲授习题、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参加相关教学工作的记录,以及参加各类教学技能培训活动的有关信息记录。

2.指导教师应实事求是地填写所指导青年教师在培养过程的表现和评价意见。

3.学院(部)应实事求是地填写本学院(部)青年教师在培养过程的表现和评价意见。

(二)课程教学材料

1.参培青年教师应完成拟讲授或已讲授的一门课程的教学材料,包括教学设计和ppt,按要求(详见附件2)排版及装订后,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提交至所在学院(部)。

2.教学设计应包括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10个教案,根据章节内容附上相应的PPT。课程教案不设固定体例,建议参培青年教师尽量根据所讲授课程实际、结合自身教学特色进行设计;也可根据模板体例进行设计(详见附件3)。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部)于6月10日(星期一)前将上述考核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育才校区:校办楼111办公室;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6办公室;电子邮箱:sdjfzx@126.com。)

四、其他事项

助教终期考核等级为“优秀”的青年教师,在五年内申报副教授及以下职称时,可申请本科课堂教学水平免测评,直接获得“良好”测评等级。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电话5826059/3698176。


附件:

附件1:参加2023~2024学年助教培养工作青年教师名单

附件2:课程教学材料排版及装订要求.docx

附件3:课程教案模板(仅供参考).docx.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