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23〕6号
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师政教学〔2018〕18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本学期将开展青年教师助教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2023学年参加助教工作的青年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需上交的考核材料
(一)青年教师助教工作手册
需按照助教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填写。比如听课记录不少于17节课,每次听课后须与指导老师交流,并请指导老师在每次听课后签字。参加各类教学技能培训活动不少于8次。填写完毕后请指导老师、学院(部)填写相关意见,学院(部)领导签字后再上交。
(二)课程材料
每位青年教师需上交一门自己所上课程的完成材料,包括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10个教学设计(附件2的课程教案模板仅供参考)、所有章节的PPT。
并按下列要求装订:
1.封面(请用浅黄色纸)
首行: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助教考核课程材料(页面上方居中,二号,宋体);
第二行:课程名称(例如:教育学,页面二分之一处居中,初号、黑体);
第三行:姓名
第四行:学院名称
2. 目录(整本材料的目录);
3. 课程教学大纲;
4. 10个教学设计;
5. 所有章节的PPT,每个页面最多放六张PPT。
请按以上顺序将材料汇编成册,并用A4纸双面黑白打印一份。
除封面外,教学大纲等材料正文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用4号黑体加粗;三级标题用小4号黑体加粗。正文内容用小4号宋体,1.5倍行距。
以上考核材料的纸质版请于6月6日(星期二)前报送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育才校区:校办楼111办公室,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6办公室),联系人:王利利、张淑英,联系电话5826059/3698176。
附件1:2022-2023学年广西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名单.doc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课程教案模板(供参考).docx.docx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5月6日